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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四个“突出”着力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
2020-06-04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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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4


      

     为进一步优化检察资源配置,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按照业务类别特点,坚持“四个”突出,着力打造刑事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


       一是突出办案团队的专业化定位。根据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类型、数量和难易程度等情况,将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进行优化组合,设立了普通刑事犯罪办案组、重大刑事犯罪办案组、职务、经济犯罪办案组三个专业办案组和一个机动办案组,分别承担不同类型案件的办理。专业化办案组打破原有的随机轮案规则,实行指定分案、办案团队内随机轮案与类案集中办理相结合,提高办案质效。

      二是突出组织架构的科学设定。办案组内部设立办案小组,充分发挥办案小组员额检察官核心带组作用,清晰划分组内各类人员的职责权限,确保人员能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是突出对检察官的放权与监督相结合。在赋予专业化办案团队检察官组织、指挥、协调组内各成员办案工作和对组内各成员提出考核加减分建议权的同时,一方面要求办案组检察官有多年从事相关具体业务的经验,确保检察官自身业务素质过硬;另一方面明确要求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综合业务部和驻院纪检监察组应分别按相应职责对检察官办案组承办的案件承担监督职责,确保案件质量。

       四是突出强化司法责任制落实。专业化检察官办案团队内部只有职责分工不同,没有行政级别高低之分,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可以对存在争议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重大监督事项提请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讨论,部门负责人也可以组织部门内检察官进行业务研讨,召集检察官联席会议,行使业务管理职责。在充分发挥专业引导与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同时,根据“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各自承担相应的司法办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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